医改知识学起来(一)
来源: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发布日期: 2017-08-25
8月26日零时,我省将同步启动实施以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为标志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了让更多人关注医改,了解医改常识,市五院官方网站自今日起开设《医改知识学起来!》专栏。欢迎大家关注。
医改知识问答
1、取消药品加成后药品的降价幅度有多大?
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所有药品 (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一步到位,“平进平出”,不再有任何加价。经测算,取消药品加成后,药品价格平均降低12.7%左右,具体到每种药品降价幅度略有不同。
2、取消药品加成改革配套的财政补偿政策是什么?
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总体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左右,同级财政补偿和医院自身消化10%左右。其中省级医院总体补偿5%,同时对省级医院药品贮藏、保管及损耗等费用给予补偿,并按省政府要求,依据财力状况安排改革过渡期应急保障资金,各项补偿资金分配与公立医院改革绩效挂钩。市级医院财政补偿比例可参照省级执行,具体补偿比例由所在市确定。
3、本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大型医用设备 (磁共振、CT等)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平均降低10%。
(2)将挂号费并入诊察费。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病人保留简易门诊,按每次1元收取。
(3)提高诊察、护理、中医、手术、治疗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4) 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项目 (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价格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4、本次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2014-2016年,我省先后分三批推荐唐山,邯郸和张家口、沧州、衡水、邢台6市纳入国家改革试点。2017 年,石家庄、承德、 秦皇岛、廊坊、保定5市,共82家公立医院将于8月26日零时启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中药饮片除外)。至此,全省169所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实行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与新中国同龄,有70余年治疗肝病、结核病的历史;
集传染病诊断、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于一体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
省市医保定点医院;
无假日医院,节假日期间各种诊疗活动正常进行,方便患者随时就诊;
花园式医院,绿化率达到35%以上,是患者治疗、康复、休闲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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