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人员更改个人账户划拨方式的情况说明
来源: 文/ 医保科 张轻轻发布日期: 2019-02-0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医保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有关要求,2019年度我市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代征,按月征缴。因此,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从2019年度起,医保个人账户划拨方式变更为:根据单位实际缴费,按月划拨个人账户。
公务员个人账户只是划拨方式变更,数额并没有变,医疗保障待遇也没有变化。个人账户每月划拨比例为:35岁以下人员划入4.5%,35岁到45岁人员划入5%,四十五岁以上人员划入6%,退休人员划入7%。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本人定点门诊使用社保卡就医时,起付线和个人自付部分,可以优先从本人医保账户支付,不足部分本人用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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