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院荣获“河北省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
来源: 文/ 人事科 刘鸣剑 王琦瑾发布日期: 2019-06-04
5月30日,我院荣获“河北省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合会,在2018年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建设活动的基础上,经过省市有关单位联合评审产生的。
评审过程中,省、市有关领导到我院实地验查,并对劳动合同制度、工会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劳动争议协调等十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评。
我市共有30家单位受到表彰,其中医疗机构仅有两家。今后,我院将按照活动要求,进一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建设活动,助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与新中国同龄,有70余年治疗肝病、结核病的历史;
集传染病诊断、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于一体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
省市医保定点医院;
无假日医院,节假日期间各种诊疗活动正常进行,方便患者随时就诊;
花园式医院,绿化率达到35%以上,是患者治疗、康复、休闲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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