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4+7” 药品带量采购——市五院16种药品降价利民
来源: 文/ 药剂科 侯军良 张明月发布日期: 2019-07-10
“4+7”是指本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在11个城市实施,其中有4个直辖市和7个省会或计划单列市,它们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目前,有10个非“4+7”省、市主动跟进,其中包括河北省。石家庄市于7月1也正式执行4+7带量采购中标结果。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积极落实有关要求,16种中选药品均已调整价格。同时,根据河北省相关要求,对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同通用名药品价格也进行了调整:
关于河北省本次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有关内容,我们进行了汇总整理,供大家参考了解。
1.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方式是什么?
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方式是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中选结果。以全省公立医疗机构2018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估算中选药品的采购基础量,实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中选药品能够按照中选价格在我省供应且保证供应量、保证药品质量的企业,直接跟标。我市在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直接落实中选药品的中选价格。
2.参保人从这项工作中会得到什么好处?
这项工作实施后,参保人在全市公立医院使用其中25种国家集中采购的药品,药价平均降低52%,最高降低了96%,药品价格明显下降。例如:降血脂药阿伐他汀钙片由40元降低到6.6元,降幅83%;治疗肺癌的吉非替尼由2360降低到547元,降幅77%。参保人会少花钱,减轻就医经济负担。
3.国家试点的集中采购药品范围是什么?
国家集中采购药品是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遴选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品种可申报:一是原研药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二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三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
4.我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有多少?都覆盖了哪些疾病?
一共25种,其中精神类疾病药物4种;高血压用药、高胆固醇等心血管病用药10种;癫痫类1种;抗菌药1种;肝炎药物2种;抗肿瘤药物3种;镇痛药物2种;哮喘药1种;腹泻药1种,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
5.我市药品集中采购真的能降低药品价格吗?
我市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中选结果,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城市药品采购价,与前一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低52%,最高降低了96%,药品价格明显下降。例如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7%,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低25%以上。
6.患者药品费用减轻了,会不会多开别的药?或者增加了检查费用?
不会。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及相关诊疗规范、用药指南,加强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
7.患者用我市集中采购药品对报销有影响吗?
集中采购药品只是降低了价格,并不影响患者本人的医保待遇,患者购买我市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报销比例与现行医保政策一致。在使用中选药品时,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分别按照住院、门诊的医保待遇进行报销。
8.哪些医疗机构执行我市药品集中采购政策?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执行我市药品集中采购政策。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与新中国同龄,有70余年治疗肝病、结核病的历史;
集传染病诊断、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于一体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
省市医保定点医院;
无假日医院,节假日期间各种诊疗活动正常进行,方便患者随时就诊;
花园式医院,绿化率达到35%以上,是患者治疗、康复、休闲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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