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新冠肺炎康复者成功捐献血浆
来源: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发布日期: 2020-03-26
3月23日上午,我市符合捐献血浆条件的出院新冠肺炎康复患者范先生,在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完成我市首次新冠肺炎康复者血浆捐献,共捐献血浆200毫升。
范先生今年42岁,为我市第17例确诊病例。1月31日因发热入住石家庄市第五医院,2月5日确诊为新冠肺炎,在市五院医护团队的精心治疗下,身体康复,于2月19日出院。
出院时,市五院医护人员对其进行健康宣教,告诉他恢复期血浆可以用于治疗重型、危重型新冠病例。范先生特别感谢市五院医护人员对全家人的救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想回报社会,平时他本人也多次参加献血公益活动,他当即表示如果符合条件,愿意捐献血浆。出院后,市五院医疗专家连续四周对其康复情况进行复诊检查,检测项目包括实验室检查、核酸检测以及影像学CT检查,经检测,结果均为合格,随后,市五院又向血液中心进行了体格征询,反馈合格,认为可以捐献。
据了解,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的通知》,提出对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可采用恢复期血浆治疗。石家庄市卫健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成立医疗专家组,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和省血液中心开展恢复期血浆招募和采集工作,全力保障新冠肺炎重症、危重症患者救治。
无偿捐献血浆的新冠肺炎康复者将享受无偿献血者待遇,捐献血浆200毫升视为捐献一次全血。献血浆后,发放《献血证》《爱心捐献荣誉证书》并将献血浆者信息录入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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