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份我市基本药物制度运行情况
来源: 石家庄市卫生局 药政处发布日期: 2015-03-13
1-9月份,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基层医疗机构人均门诊日药品费用为18.28元,与去年同期17.79元相比,增幅为2.77%;人均日住院药品费用为133.81元,与去年同期153.98元相比,降幅为13%;患者门诊量为450.58万人次,与去年同期374.70万人次相比,增幅为20%;住院患者12.34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的10.33万人次相比,增幅为20%;药品销售总额1.38亿元,与去年同期1.16亿元相比,增幅为19%;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为群众减免医药费用3710.54万元。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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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假日医院,节假日期间各种诊疗活动正常进行,方便患者随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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