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普第201期】关于口服抗乙肝病毒药物的那些事!
来源:文/ 药剂科 王超发布日期: 2017-11-07
在慢乙肝的治疗上,口服核苷(酸)类抗乙肝病毒药物能显著改善慢性乙肝和乙肝肝硬化患者的预后,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但很多患者对核苷(酸)类抗乙肝病毒药物的使用及认识上有一些误区,那么具体该如何用药呢?
一、何时开始抗乙肝病毒治疗?
乙肝人群一定要定期检查,至少每年要查一次肝脏B超和肝功能。2015年最新出版的《中国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指出:抗乙肝病毒治疗主要根据血清HBV DNA水平、血清ALT和肝脏疾病严重程度决定。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乙肝患者都需要抗病毒治疗。对于首次进行抗病毒的患者,应该在专科医生指导下,根据病人的身体素质等多种因素来选择治疗方案。
二、患者初始抗病毒治疗,该如何选药?
WHO 在 2015 年发布的《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预防、关怀和治疗指南》及我国2015年最新出版的《中国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优先推荐强效低耐药的恩替卡韦、替诺福韦酯作为治疗一线药物,特别是病毒载量高的患者,更应首选,这是因为强效低耐抗乙肝病毒药可以为患者带来见效快、耐药率低、长期疗效好的益处。多项研究表明,高病毒载量的乙肝病毒感染患者应用阿德福韦酯、拉米夫定或替比夫定等单药治疗时耐药变异发生率较高。
三、抗病毒治疗需要终身服药?
抗病毒治疗不需要终身服药。新版指南推荐的核苷(酸)类药物疗程较前有所延长,对 HBeAg(乙肝e抗原)阳性的初始治疗患者总疗程建议至少4年,在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ALT复常、HBe Ag血清学转换达标后再巩固治疗至少3年(每隔6个月复查1次)仍保持不变者,可考虑停药,但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而 HBe Ag(乙肝e抗原)阴性的初始治疗患者建议达到HBs Ag消失且HBV DNA检测不到,再巩固治疗1年半(每隔6个月复查,至少3次)仍保持不变时才可考虑停药。停药后至少随访12个月,这一步骤必不可少,随访中如有病情变化,应缩短随访间隔。
四、停药后复发怎么办?
一旦发现乙肝复发,应积极再次开始抗病毒治疗。如何选择药物治疗,要看当初停药时是否达到了停药标准,同时建议进行病毒耐药位点的检测。对于初始时达到停药标准的患者再次复发,一般建议继续选用初治药物治疗;对于未达到停药标准的复发患者,特别是有耐药史者,再治时建议选用没有交叉耐药的药物或联合治疗。
我国肝癌的发病率高,“慢乙肝-肝硬化-肝癌”三部曲是长期萦绕在患者心头的巨大阴影,甚至有的患者跳过肝硬化期直接发展为肝癌。同为慢乙肝患者,为何有的人能平安度过一生,有的人结局却很差呢? 台湾一项大型研究揭示:高乙肝表面抗原(HBsAg)水平、“大三阳”、高乙肝病毒(HBV)DNA载量的患者发生肝癌的风险大大增加,病毒持续复制是慢性乙肝疾病进展的根本原因,因此阻断乙肝病毒的复制(即抗病毒治疗)是治疗慢乙肝向肝硬化、肝细胞癌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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